40岁,之前结过两次婚,腿有残疾,还有一个远嫁的女儿,这样的女人要五十万的彩礼,那小姑娘得啥价呢?如今真是越来越让人理解不了了,啥样的人都要彩礼了,张口就是五十万,镜子不用照照吗?
事情是这样的:这个女人姓木,第三任丈夫姓江,木女士腿有残疾,江先生是有癫痫,可以说这样的两个人也算是绝配了,那么为啥会出现五十万彩礼的事儿呢?木女士当初听说江先生家里要拆迁,赶紧跟江先生领了证,这样拆迁的时候能分一笔拆迁款,其实结婚的目的就是不纯的,婚后可能觉得江先生家人好欺负,第二天就管婆婆要五十万的过礼钱,婆婆也没惯着她,爱过过,不过滚。
婚也接了,彩礼钱也没要来,坐等拆迁款吧,结果婚后三年都没拆上迁,木女士挺不住了,自己总不能白嫁一回,想要婆婆手里的财政大权,婆婆也不是省油的灯,收拾收拾她的东西,给她撵出了家,并且坚决要让儿子跟木女士离婚,儿子没有劳动力,衣食住行都要指望父母,所以只能顺从父母跟木女士离婚,但是,问题是结婚证没有了,结婚的第二天木女士就把结婚证藏起来了,想离婚,没门。
50万彩礼5000元的补偿金!五十万就像是一个笑话,说说而已,并没有执行,木女士也承认当初嫁过来就是为了征收款,但是跟江先生在一起生活四年了,也是有感情的,本不想离婚,江先生一家却非常坚决,最后木女士妥协了,要求江先生家支付四万元的补偿金,商量许久后约定了五千元作为木女士的补偿,何等乌龙的笑话。
总结:五十万过礼钱是假,想骗征收款是是真,过了四年是真的,婆媳不合也是真的,一场棋局,输的凄凄惨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