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至晚清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意见有三点:
一是认为王安石变乱祖宗法度,“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这个观点定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实录》,后经宋国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袭,成为元明清时期的官方定论,不仅为史家所认同,而且被社会普遍接受。
二是对荆公新学进行了严厉抨击。荆公新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自宋理宗取缔王安石配享孔庙后,荆公新学所遭受的抨击之严厉,要远甚于对新法措施的否定。南宋理学家对荆公新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斥荆公新学为异端邪说“于学不正”、“杂糅佛道”或“学本出于形名度数”,二是把新学作为变乱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国的理论依据,予以无情打击。由于理学在元明清被定为一尊的统治思想,“是当时思想的主流”,荆公新学作为异端邪说遂成不易之论。
三是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为聚敛之术“聚敛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作兴利之道“剥民兴利”,是北宋熙宁、元佑时反变法派批评新法的主要观点,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评议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观点之一。以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