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乌两国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方承诺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
拥核国家向无核国家提供安全保证是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一种安排。这种安全保证分为“消极安全保证”与“积极安全保证”。中国在1994年12月已向乌克兰提供了消极安全保证,即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国家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此次又承诺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则是一种积极安全保证。
此前,俄美英法等核大国已通过书面形式向乌克兰提供积极安全保证。中国向乌克兰同时提供两种安全保证,一方面表明中国愿意承担更多国际责任,做负责任的大国;另一方面表明中国更加重视发展中乌战略伙伴关系。
事实上,中国向乌克兰提供核安全保证与俄罗斯向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成员国和美国向北约盟国提供核保护伞不同。如俄罗斯承诺,在集安条约组织成员国遭受核打击甚至常规武器打击时,可动用核武库对对方实施打击。中国向乌克兰等国核安全保证只是一种国际安排,而不是提供核武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