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46条?侮辱?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处理。?被害人通过信息网络告知人民法院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民法
第110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哪些?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故意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2)诽谤。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散布虚假事实,贬低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传播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自己传播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由于可以贬低他人的名誉而仍然传播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在不知道事实是虚假的情况下,散布虚假事实,但因为能够达到攻击的目的,而贬低他人的名誉或者出于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传播的事实并不虚假,且这些事实的传播涉及隐私,其目的是贬损其名誉,也可以因泄露个人隐私而贬损他人名誉承担侵权责任。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不真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不符。新闻报道严重不实,造成他人名誉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难免存在一些错误,所以新闻报道存在一般的失实,不需要侵犯名誉权。只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造成他人名誉损害的,才能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严重不当评论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当评论严重不当,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时,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不宜批判评论。因此,如果评论只是用词不当或句子不准确,没有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